賽制說明:
一.Ro.16小組循環賽:
(1).賽事為線上賽事
(2).12支隊伍分成四小組,一組三隊
(3).小組進行「BO1(Best of 1)」賽事
各小組取出勝場第一晉級下一階段賽事
二.Ro.4淘汰賽:
(1).BO3(Best of 3)單敗淘汰制,線上賽
(2).Ro.4對戰組合:
A組勝場第一 VS D組勝場第一
B組勝場第一 VS C組勝場第一
三.冠亞賽:
(1).選手攜帶需自行攜帶周邊至線下賽事場地進行賽事
(2).BO3(Best of 3)單敗淘汰制
(3).比賽地點為:WirForce 2016 (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4). 三個場次皆現場擲硬幣決定比賽的出生陣營(紅方、藍方)
(5).對戰組合延續Ro.4的對戰組合
競技模式通則:
一.賽事伺服器:台港澳伺服器
二.賽事模式:Custom/tournament Mode (電競模式)
三.賽事人數:5 vs 5
四.允許觀戰者模式:大廳限定
五.隊伍名單:於報名時繳交5-7人名單,海選賽事過後將不得更換選手名單以及遊戲ID
六.出生陣營:位於籤表的左方隊伍為藍方,籤表右方隊伍為紫方
七.勝利條件: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者獲勝
八.新角色使用:新英雄於官方推出後兩禮拜內的賽程無法使用,但技能重製英雄不在此列
賽事通則:
1.選手在賽事中有任何疑問,需通知裁判處理。
2.參賽選手不得自行、他人實況播出。
3.選手於RC語音開賽後15分鐘未回應視為棄權。
4.參賽選手須自備遊戲帳號。
5.當日比賽確認選手後不可中途變更選手(含加賽)。
6.參賽選手不可以擁有職業隊伍選手資格。
7.賽季進行中參賽選手ID不可更改。
8.於BO3系列戰中,每一場次皆可自由調度七人名單之選手,
但須於上一場結束時告知裁判,確認後即不可在進行更換選手。
9.比賽不可由非官方之第三方進行觀戰。
10.若賽事中出現了爭議,抗議的團隊僅有2次進行抗議的機會,每次5分鐘,
抗議的內容必須於時限內提供您所提處異議的部分,並靜待裁判判決。
11.若觀察者產生錯誤時,裁判有權力告知選手進行重賽
12.賽前任何特殊原因請提前寄信至賽事部信箱:tournament@4gamers.com.tw,靜待判決
註:違反上述規定,由裁判視情況判定選手/隊伍失格
賽事規章:
一.若於比賽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而中斷比賽,
則裁判有權重賽或依據情況行使公平裁定之權力。
二.選手於比賽中若有任何疑問,須立即通知裁判處理。
三.主辦單位為掌握本賽事現場之狀況或為使本賽事得以順利進行,主辦單位擁有隨時、
逕行對參賽者為任何處分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取消得獎資格或領獎資格等,不受本賽事辦法規定之拘束。
四.主辦單位在發現任何有影響比賽公平性之虞之作弊行為、技術疏失或其他因素之下,
保留刪除或修改本條約之權力。
五.任何對於規則衝突所導致之意見或異議必須以合理的態度直接回報裁判,裁判將決定出最後判決。
六.任何故意斷線、攻擊伺服器等作弊行為,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七.裁判有權重賽或依據情況行使公平裁定之權力。
八.任何對於規則衝突所導致之意見或異議必須以合理的態度
直接回報裁判,裁判將決定出最後判決。
九.參賽者須同意接受本條約規範,參賽者若出現違規之行為將會被取消資格。
裁判對比賽判決擁有絕對之權力,參賽者必須無條件服從裁判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