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賽隊伍 9/8
  • 聯繫對象:4Gamers賽事部;賽事信箱:tournament@4gamers.com.tw;賽事電話:87681649
  • 賽事總獎金 NT$0
賽事說明
台灣GeForce認證網咖聯賽『菁英之霸 冠軍之戰』

賽事規章

  1. 現場提供鍵盤滑鼠與耳麥。(如有個人偏好,可自行攜帶)
  2. 參賽選手不可於比賽時私自開台實況賽程,否則將可判以失格。
  3. 除比賽選手、官方人員及工作人員,其餘人不可進入比賽區與比賽房觀戰
  4. 若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如冒名頂替初賽或遲到等)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5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5. 如在對戰開始2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的狀況下,比賽可重新開始;如逾2分鐘後發生斷線,比賽將繼續進行
  6. 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但可以重新連回遊戲的情況下,斷線選手須自行連回遊戲內,其餘選手則繼續進行比賽,若情節重大者將由工作人員決定是否重新進行比賽。
  7. 比賽時若發生嚴重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連的情況時,遊戲時間20分鐘內的比賽可重新進行比賽,若遊戲時間超過20分鐘,若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工作人員有權將可直接判決勝負:
  1. 經濟差距:兩位參賽隊伍於遊戲中的經濟差距大於33%。
  2. 剩餘塔數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持有塔數差距大於7座。
  3. 剩餘水晶兵營差距: 兩隊參賽隊伍持有水晶兵營數差距大於2,已經毀壞又重生的水晶兵營可算為持有數。
  1. 參賽者不得使用任何BUG、外掛程式或任何本遊戲的正常設定和功能進行比賽。如遇作弊嫌疑,將交現場工作人員判定勝負,不得有異議。
  2. 若晉級八強的隊伍因違反遊戲規章被取消資格,或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則不另行替補隊伍。
  3. 若對於比賽有異議,請立即於現場與工作人員反應,賽後恕不受理比賽內容申訴。
  4. 若參賽/晉級隊伍未於比賽規定時間報到及出賽,則視同放棄資格
  5. 隊伍不可放棄任一賽程,否則喪失本次賽事的出賽資格。
  6. 選手於賽前準備時間確認所有硬體與遊戲狀況,若於比賽中發生任何硬體或遊戲中異常狀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訴,比賽需繼續進行。
  7. 參賽者一經報名即需遵守賽事公告及比賽應遵守事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