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ogle 在 2024 年 11 月時因為美國反壟斷訴訟,司法部提議要求將 Chrome 瀏覽器與 Android 系統出售,不過在最近一次的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這種斷銀根的方法太過頭,否決這項提議,不過作為代價,Google 必須放棄獨佔協議,並持續受到 6 年有關單位的監督。
美國法院最新的判決中,認定美國司法部(DOJ)要求 Google 出售 Chrome 與 Android 系統的提議過於嚴厲,駁回了這項提案,相關要求不會納入最後的判決考量,同時接受了部分 Google 作為交換的補救措施。

首先,Google 必須放棄「獨家搜尋協議」,不可以再以任何方式,讓 Google 搜尋引擎、Chrome、Gemini 等旗下服務作為優先安裝選項,包含像是花大錢讓其他手機廠商預先安裝 Play Store 或其他 App。

不過這有個例外,只要 Google 的行為不會造成排他性,想要花錢買獨佔還是被允許,這點可能代表 Google 還是可以繼續成為 Apple Safari 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因為 Apple 的 iOS 和 MacOS 屬於封閉生態,整個系統到瀏覽器與搜尋引擎是由 Apple 自行預先安裝與決定的。
其次是在保障隱私的前提下,必須提供資料共享途徑給其他競爭業者,讓符合資格的競爭者能夠獲取特定的搜索資源與互動資料,也不得再以不當的價格,來吸引顧客投放廣告,確保行業彼此之間有健康的營運環境。

最後,法院換設立專門的技術委員對 Google 進行監督,時長至少 6 年,相關人選與執行細節,Google 和司法部可以自行面談決議,但要在 9 月 10 日繳交結果。

從結果來看,Google 透過犧牲使用大型資本干預市場的權力,換取自家業務免於出售的命運,就短期而言,確實會對 Google 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後續長期依然可以透過自身品牌、技術優勢來穩定財源,但也使得部分人士覺得懲罰太輕,監督、分享數據難以撼動 Google 網路霸主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