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賽人數 64/64
  • nba2k18.tournament@gmail.com
  • 賽事總獎金 NT$0
賽事說明
《NBA 2K18》亞洲盃錦標賽 - 台灣資格賽 - 中區

NBA 2K18》亞洲盃錦標賽(下稱「本錦標賽」)規則與規範暨競賽機制

 

 

比賽時間

 

台北1:10/28 13:00-17:00 @ 台北文創


台北2:10/28 18:00-22:00 @ 台北文創


台北3:10/29 13:00-17:00 @ 台北文創


台中:11/5 13:00-17:00 @Smohouse 


高雄:11/19 13:00-17:00 @ ICCK VIP room

 

報名本錦標賽前請詳閱正式比賽規則。參與本錦標賽之舉即構成您無條件同意並接受所有正式比賽規則與規範(下稱「比賽規則」)、並表示您符合下方所列之所有參賽資格要求。

 

主辦單位。本錦標賽之主辦單位(下稱「主辦單位」或「我們」)為就肆電競股份有限公司,址設於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51號。本錦標賽之贊助單位為新加坡商泰科圖遊戲科技有限公司暨其關係企業(下稱「贊助單位」)。

 

  1. 本錦標賽僅得於或自台灣加入,來自其他任何管轄區之加入皆屬無效。本錦標賽由新加坡法律專屬管轄。您若未達台灣法定成年年齡或非台灣合法居民,則無權參加本錦標賽。主辦單位或贊助單位及其各自母公司、關係企業、子公司、其各自之代理人、專業顧問、廣告及宣傳代理商之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其直系親屬(意即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以及配偶)或同一戶之成員(不論是否具親屬關係皆然)皆不具資格參加本錦標賽或於其中贏得任何獎項。本錦標賽適用台灣當地各級法律及法規。

 

  1. 所有賽事皆將使用Sony PlayStation 4PlayStation 4 ProNBA 2K18》。

 

  1. 所有選手最少將參與一場賽事:

 

選手將參與一連串的單一淘汰賽,比賽贏家將往上晉級、輸家則止步。

 

  1. 所有賽事之比賽長度皆為每節3分鐘。但八強、四強及決賽的比賽長度則是每節6分鐘。

 

  1. 不論是線上或離線賽程,皆僅得使用2017-2018年賽季目前NBA30支正規賽球隊。

 

  1. 於當地決賽/前16強賽程前的資格賽中,選手得使用30支正規賽球隊之任一隊伍。

 

  1. 於當地決賽/前16強賽程中,不得使用賽內排名前三之隊伍。

 

  1. 在所有賽程中,選手不得於連續兩場賽事中使用同一支隊伍。

 

  1. 您得於本錦標賽中更換隊伍。

 

  1. 您亦得於本錦標賽中變更策略及教練。

 

  1. 若敵對選手皆欲使用同一隊伍,則需於賽事工作人員面前擲銅板決定。

 

  1. 選手將以擲銅板決定主場客場位置。

 

  1. 若您於第三節後落後20分,剩餘比賽將被終止。但八強起之賽程不適用此規則,八強起賽事每節長度皆為6分鐘。

 

  1. 玩家可以攜帶自己的PS4 Dualshock 4控制器。

 

  1. 比賽區禁止飲食。

 

 

比賽設定

 

  1. 除比賽規則中另有規定者外,所有設置及攝影機視角皆係預設值。技巧級別設為超級球星SUPERSTAR)級。

 

  1. 即時重播(instant replay)與過場動畫(cinema cut scenes)功能將設為關閉

 

  1. 疲勞(fatigue)功能將設為開啟。受傷(injuries)功能將設為開啟。競賽風格將設為類比(真實模式)。

 

  1. 投籃/罰球類型:選手拿捏時機。

 

  1. 比賽速度/罰球困難度:50

 

  1. 允許手動或自動換人、叫暫停和後期故意犯規,但必須在賽前預先設定。

 

  1. 不得透過「開始」按鈕手動換人。在賽事進行中只能透過方向鍵和叫暫停來換人。

 

  1. 若您暫停遊戲(使用「開始」按鈕)或按下PS選單按鈕,則必須扣除一次叫暫停機會作為懲罰。若您已無剩餘的叫暫停次數,則必須接受其他懲罰(攻方受拖延比賽處罰,守方受界外球處罰)。

 

  1. 當比賽暫停時,選手不得於主選單中變更手動/自動換人。

 

其他規定

 

  1. 比賽進入延長賽,雙方選手可在規定時間內比賽。延長賽結束時由得分最高的選手贏得比賽。

 

  1. 若賽程中遇到停電、插頭意外掉落、系統當機或選手無法控制且導致參賽選手無法完成比賽的其他情況,裁判有權決定是否重新比賽。

 

  1. 所有競賽設備由主辦單位提供。若遇到任何設備問題,選手必須立即向裁判或錦標賽經理反應來解決。

 

  1. 技術障礙規定:

 

記住,若發生技術障礙,您必須立刻暫停遊戲並請裁判前來回顧比賽過程。在聯絡裁判前,請勿自行回顧比 賽過程。 

 

  1. 違規處罰:

 

若您認為對手作弊,請通知裁判。裁判的判決皆具終局性;被認定為作弊之選手將被從比賽除名,亦不得參與未來所有的比賽。

 

  1. 行為:

 

  1. 使用「挑釁」的咒罵言語也請尊重其他所有選手。裁判對所謂的「尊重」有最終決定權,若您不合作有可能失去參賽資格。

 

  1. 不得於本錦標賽場地使用任何毒品。

 

  1. 不得於場邊進行指導,您不得提供建議給任何比賽選手。

 

  1. 若您於比賽公告時間10分鐘後才到場,您將失去比賽資格。

 

  1. 任何在比賽進行中故意關閉遊戲的選手將失去比賽資格。

 

  1. 不得口頭或肢體暴力威脅其他參賽選手。若出現這種行為使您立即喪失參賽資格。

 

責任及其他規則:

 

  1. 主辦單位對本錦標賽期間發生的財產失竊、損壞或遺失不負責任。

 

  1. 裁判對任何錦標賽事宜做的所有決定均具終局性及約束力

 

  1. 若主辦單位或裁判(依情況適用)認定本錦標賽有任何部分疑似或有實際證據確認遭電子或非電子篡改,或有病毒、程式錯誤、未經授權之人為干預、詐欺或其他原因造成本錦標賽之行政、安全、公平、公正或適當運作遭破壞,我們保留權利得隨時不經通知即全權酌情取消或中止本錦標賽之部分或全部。於此情況下,主辦單位得取消疑似涉案之選手資格,並將獎項頒給取消當日仍合格的參賽選手。

 

  1. 主辦單位若未執行本錦標賽比賽規則之任何規定,皆不構成其放棄執行其他規定的權利。

 

  1.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反比賽規則選手的參賽資格,亦有權終止該等選手參加錦標賽之資格。

 

  1. 主辦單位保留在比賽中隨時增加、刪除或修改上述規則的權利,尤其是發現新技術問題時。

 

  1. 同意參與NBA 2K18》亞洲盃錦標賽之舉代表授予主辦單位在全世界以任何方式、於所有媒體無論是現在已知或日後創作者皆然)使用的姓名、聲音、聲明、圖片、肖像及或動作,以及任何參賽的照片、影帶、影片、錄影及或其他紀錄的永久完整許可,並且代表您有權授予此等許可。

 

  1. 獎項不得轉移。任何獎項(包括現金或點數)皆不得替換或與他人交換;惟主辦單位有權以等值或超值之替代獎項取代任何獎項。所有未於比賽規則中明示之費用皆將由贏家承擔。

 

  1. 若有任何獎項或領獎通知被退回、或潛在贏家拒絕簽署適用文件,則獎項將會作廢。贏家可能被要求填寫或繳交資格切結書/聲明書、宣傳同意書、權利轉移文件及/或適當稅單以領取獎項。主辦單位將不會補發任何遺失或失竊之獎項。

 

  1. 所有獎項皆以「現狀」發放,不提供任何類型之保固,不論是明示或默示者皆然(包括但不限於針對特定用途之適銷性或適用性)。與收受或使用任何獎項相關之聯邦、州立及當地稅金皆應由贏家完全承擔。

 

  1. 主辦單位將依其隱私權政策(下稱「隱私權政策」)蒐集執行本錦標賽必要之資訊。您參與本錦標賽之舉,即代表您同意由主辦單位依據隱私權政策蒐集、使用與處理您於註冊時及參賽中所提供或由主辦單位所蒐集的個人資訊。您得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為行使前述權利,您得使用隱私權政策內提供的地址與我們聯繫。您亦得要求撤回您的個人資料,但您若於獎項決定及履行前撤回您的個人資料,您將被取消本錦標賽之參賽者資格。

 

  1. 有限責任;免責聲明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無論如何皆不會因參賽者進入或使用與本錦標賽相關網站及/或參與本錦標賽、及/或自任何與本錦標賽相關網站下載及/或列印資料而產生的任何類型損害或損失(包括直接、間接、附帶性、衍生性或懲罰性賠償)負責。在不影響前述約定的情況下,本錦標賽及所有獎項皆以「現狀」提供,不提供任何類型之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者皆然,包括但不限於就任何特定用途所為之適銷性或適用性、或非侵權之明示或默示擔保。某些管轄區可能不允許限制或排除附帶性或衍生性賠償責任或排除默示之擔保;因此,部分上述限制或排除可能不適用參賽者。請查閱您的當地法律以了解該等限制或排除相關之限制或排除。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於此針對任何因參與本錦標賽、或接受、持有、使用或濫用任何頒發之獎項、或參與任何與獎項相關而產生的任何類型之請求、訴訟、傷害、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或死亡,豁免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所有相關NBA實體及其各自母公司、關係企業、子公司、部門、廣告及宣傳代理商、員工、經理人、董事及股東(合稱「獲豁免人」)之一切責任並承諾補償獲豁免人使其不受任何損害。

 

獲豁免人不為任何可能造成使用者系統損害或限制使用者參賽之任何技術、硬體或軟體故障、網路連接中斷或無法使用、無法進入網頁、詐欺、網路傳輸之不完整、錯亂、遺失或延遲、或報名資訊之不精確謄寫,不論其是否係由公司、使用者或因本次宣傳所使用或相關之設備或程式所造成,或是於處理申請資訊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技術或人為錯誤所造成者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