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賽人數 98/128
  • tournament@4gamers.com.tw
  • 賽事總獎金 NT$200,000
賽事說明
HIT第一屆榮譽爭霸戰

HIT第一屆榮譽爭霸戰

賽程說明

1. 賽事方從98隊中隨機抽出3隊進行循環賽,循環賽獲勝隊伍將進入96強(C組)。

2. 96隊分為A、B、C三個小組進行單淘汰賽,小組冠軍進入線下四強賽。

3. A、B、C小組亞軍將進行敗部復活循環賽,敗部復活循環賽獲勝隊伍將取得參加線下四強賽的資格。

4. 報到時間為18:00~18:50,遲到10分鐘視同棄賽。

 

賽事說明:
賽事時程:2017/2/13開始至2017/2/19為止。
報名時間:自2017/1/20 00:00開放報名至2017/2/5 12:00截止。
賽事地點:線上賽
‧    2/13  循環賽 + 海選A、B、C小組第一輪
‧    2/15  海選A、B、C小組第二輪 + 海選A、B、C小組第三輪
‧    2/17  海選A、B、C小組第四輪 + 海選A、B、C小組冠軍賽 + 海選A、B、C小組亞軍敗部復活循環賽
‧    海選進行線上資格賽不轉播。
‧    若隊伍逕行棄賽,則其對戰對手自動晉級。
‧    隊伍報名成功之後於開賽當日(2/13 00:00)前可進行隊員的調整以及變更,開賽當日(2/13 00:00)起不受理。
《HIT英雄之戰》最強英雄爭霸賽 報名須知

1.    填寫報名表:
    1.1.    每支隊伍需有一名隊長,屆時得獎獎金會一併匯入隊長戶頭
    1.2.    本賽制無限制地區參賽,因此若有海外選手參賽,本賽事不會另外補助相關車資
    1.3.    隊長必須代表隊伍創立隊伍帳號、邀請隊員並填寫報名表。
    1.4.    所有隊伍成員必須年滿12歲,符合遊戲年齡分級。
    1.5.    隊長確認送出成員資料後,仍可自行修改隊員資料,一旦報名時間截止將不可再新增或修改成員資料,其成員亦不得加入其他隊伍。
    1.6.    遊戲帳號
        1.6.1.    每位選手須自己備妥《HIT英雄之戰》帳號及遊戲。
        1.6.2.    參賽隊伍必須提供隊長之遊戲帳號,主辦方將會將之公布在賽程表上以便各隊伍進行約戰。
        1.6.3.    選手的遊戲ID必須與報名資料相符,賽期內未經主辦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改。不得使用難以辨識的名稱(如:IIIIIIII )且必須符合《HIT英雄之戰》命名規範及帳號命名規範。
        1.6.4.    參賽隊伍中所有隊員的《HIT英雄之戰》帳號只能報名一次。
        1.6.5.    參賽隊伍中所有隊員不得使用兩個《HIT英雄之戰》帳號重複參賽。違者該隊員將喪失參賽資格。
        1.6.6.    報名前所有隊員必須確保所有時程皆可出賽,以免造成賽事執行單位之困擾。

    1.7.     隊長及隊員  報名比賽前請記得先至4Gamers官網註冊成員會員,方能報名賽事,個人資料部分也請記得填上電話及E-mail
2.    隊伍數限制、候補規則
    2.1.    《HIT英雄之戰》最強英雄爭霸賽隊伍上限為128隊,每隊必須要有3名成員。若有隊員未出席賽事且無候補隊員可代替出賽,造成出賽人數不足3人,則該隊伍將被判棄權。

3.    報名資料修改
    3.1.    在報名截止前,成員的資料可以隨時修改,但一旦報名截止後,便不得再新增或修改成員資料。
線上海選
128強、64強、32強、16強、8強為線上賽。
1.    海選將不進行線上轉播
2.    海選賽時間:
    2.1.    2/13(一)、2/15(三)、2/17(五)
    2.2.    海選開始時間皆為19:00開始。
    2.3.    當日海選賽事隊伍眾多致使賽事過於冗長,為使選手不至於過度勞累,主辦單位有權先行公布並將部分賽事移至隔日進行。
    2.4.    報到規則:
        2.4.1.    請隊伍於開賽前60分鐘至指定平台,RC語音頻道:26586957,進行報到,若開賽後10分鐘隊伍尚未報到或未回應裁判,則對選手以棄權判定。
        2.4.2.    隊伍報到完成後,即進行線上賽事,在RC語音頻道內等待裁判指示,裁判將會使用語音指示選手開房並開始比賽,若10分鐘內未回應裁判的隊伍將會喪失參賽資格,請選手務必保持隨時能夠開始比賽的狀態。
    2.5.    海選賽制:
        2.5.1.    所有海選賽賽程皆為單敗淘汰制
        2.5.2.    皆為三戰兩勝制(BO3)
        2.5.3.    將使用「3 vs 3友誼對戰」模式進行比賽
    2.6.    遊戲設定:
                必須使用挑戰→友誼對戰→3對3友誼對戰

待比賽結束後裁判便會確認晉級隊伍,晉級隊伍在確認完對戰成績後即可離開語音頻道,官網將於當日賽事全部結束之後更新戰績。
如有一方在約戰時另一方無回應或是表示無法配合時間,請立刻與裁判反映。裁判將會依據時間進行連絡或是判定。
決賽
決賽將從4強賽進行到冠亞賽。
1.    決賽為線下賽
2.    決賽將進行線上轉播
3.    決賽皆為BO5雙敗淘汰制
4.    決賽時間:2/19 13:00開始
5.    決賽地點:4Gamers攝影棚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41號4樓
6.    報到規則:
    6.1.    所有隊伍皆須要於開賽前60分鐘至現場進行報到,若開賽後選手尚未報到,則選手以棄權判定。
    6.2.    選手報到完成後,聽從現場裁判指示進行賽前準備。
    6.3.    若選手於報到後離開賽事現場需與現場裁判報備,若在開賽時間前,隊伍仍未回到賽事現場,現場裁判視情況有權判定選手棄賽。

    6.4.    線下決賽棄權的隊伍將無法取得賽事獎勵,且不另行做隊伍的補位。

7.    決賽賽制:
    7.1.    所有決賽賽程皆為雙敗淘汰制
    7.2.    所有決賽皆為五戰三勝制(BO5)
    7.3.    將使用「3 vs 3友誼對戰」進行比賽
    7.4.    遊戲設定:
               必須使用挑戰→友誼對戰→3對3友誼對戰


名詞定義
1.    補位:
決賽賽程若有隊伍因故決定放棄後續比賽權力而喪失比賽資格與獎金,該隊伍前一回合的對手將代為晉級。若前一回合對手也放棄後續比賽,將由雙方先前對戰支隊伍進行遞補賽決定出晉級隊伍,依此類推。
2.    棄權:
隊伍若因遲到、無故或因故未準時報到而導致賽事無法準時開始,主辦單位裁判有權判定該隊伍放棄後續所有賽事與相關獎金。
3.    回合:
一回合代表一個對戰組合(兩支隊伍)的所有隊戰,一個BO3的回合代表一個三戰兩勝的賽事。
4.    實況轉播:
    4.1.    如果比賽將會被轉播,在比賽正式開始前,必須等待轉播人員進到遊戲大廳完成準備,方得開始比賽。
    4.2.    隊伍隊長必須同意官方賽事人員的好友邀請。
    4.3.    隊伍隊長必須同意官方賽事人員的遊戲大廳邀請。
5.    線上賽通則
線上賽的場地設備和設定
A.    設備
1. 選手需自備設備,並且選手需自備能連結《HIT英雄之戰》服務的網際網路連線
2. 選手必須使用自己的《HIT英雄之戰》帳號,此帳號必須具備有效的《HIT英雄之戰》授權和最新的遊戲內容
3. 選手不能讓其他選手代打出賽
4. 選手必須為其比賽設備的網路安全及硬體設備負責,線上賽並不會因為選手個人的設備或網路問題而重新比賽或更改勝負結果。


B.    設備設定
1.    比賽進行期間,不可使用未獲許可的程式。
2.    根據比賽規則,選手不能與對手外的人或比賽管理單位進行交流
3.    使用第三方軟體進行干涉會導致選手喪失比賽資格。

線上賽的通則
A.    選手必須在開賽前一小時上線並在指定頻道項管理團隊完成報到。表定比賽時間開始後,十分鐘內若隊伍成員仍未全數進房準備比賽,則對手可依規定申訴後,視為棄權並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B.    對戰對手如有蓄意拖延時間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需主動附上相關佐證(時間、對話證明),向主辦單位申訴。
C.    賽程若有任何衝突,必須在比賽開始前聯絡比賽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會盡力協調問題,但不保證會更改賽程。
D.    選手最遲必須在賽前10分鐘報到完成,並隨時準備比賽。
E.    選手報到完畢後,需隨時保持能夠回覆管理單位的狀態。
F.    選手不得使用任何紀錄賽事的方式,包括輔助錄影程式。如發現此行為則以違規判定,失去比賽資格。
G.    若有突發狀況,隊伍必須服從裁判與官方人員的最終判定。
H.    除非另有通知,比賽管理單位會主持並開始賽事。
I.    選手於比賽中若有任何疑問,須立即通知裁判處理。如有任何比賽問題選手立刻截圖並告知裁判,裁判將會以繳交的圖片來畔對你的對手是否違規。
J.    若未取得主辦單位同意,選手蓄意在比賽結束前離開遊戲將視為自動投降。
K.    比賽主辦單位有權判定斷線次數過多、惡意或蓄意斷線的選手喪失資格。
L.    請選手務必確實檢查遊戲設定是否符合賽事規則,若出現遊戲設定方面的爭議,選手必須馬上通知主辦單位或裁判人員。一旦比賽正式開始,並結束比賽後,便不得以遊戲設定不符而要求重賽。

M.   選手不得使用任何非法不當程式,若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如發現此行為則以違規判定,失去比賽資格
選手通則與責任
所有參賽者理應保持選手的尊嚴。蓄意或試圖違反下列選手行為規範,德處已觸犯選手規範所列出的懲處。
爭議與糾正 – 若有任何對於比賽之判決有爭議發生時,應當下立刻與裁判反映並且截圖作為佐證。
1.    語言
泛指所有語言在內,選手不得在暱稱、遊戲聊天室、大廳聊天室或訪問中使用任何帶有猥褻、褻瀆、種族歧視的發言,包含使用縮寫和掩蓋性的字詞。主辦單位保留強制管制的權利。

2.    行為
在比賽對手、管理團隊成員、媒體和粉絲面前,選手的舉止必須符合運動家精神
3.    作弊
比賽不會容忍任何作弊行為。一旦主辦單位查明作弊事實,將立刻替除選手的比賽資格,亦可能限制作弊選手未來的參賽資格。
4.    濫用軟體漏洞
任何蓄意或試圖利用遊戲漏洞的自肥行為將導致選手喪失比賽資格。主辦單位擁有判斷使用漏洞或自肥行為的權力。
5.    同謀和操作比賽
選手不可蓄意或試圖做任何比賽結果。若主辦單位查明選手同謀操作比賽,將立刻替除選手的比賽資格,亦可能限制作弊選手未來的參賽資格。選手參賽時,必須隨時隨地全力以赴。
6.    賭博行為
選手不得或試圖針對任何比賽或比賽相關內容進行賭博行為。
7.    觸犯選手規範

    7.1.    主辦單位將審視違反規範的行為

    7.2.    違反規範的選手將依嚴重性而遭受警告、立即喪失資格、獎金懲罰、逐出會場及/或限制未來參賽資格等懲處
    7.3.    主辦單位擁有判斷選手是否違反規範的最終決定權
8.    觸犯比賽規則
    8.1.    若選手違反比賽規則,比賽主辦單位得視情況給予選手一次警告
    8.2.    若選手在容許情況外拖延比賽,選手將收到一次警告
    8.3.    一旦選手因上述原因收到一次警告並有後續違規行為,比賽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該選手的參賽資格或禁賽
9.    選手喪失資格或禁賽
    若選手因違反線上賽、現場賽或選手規範而遭到主辦單位取消資格或禁賽,將視同該選手棄權。
10.    選手基本權利和責任
    10.1.    選手暱稱-選手有權使用遊戲暱稱和戰對名稱,但不可包含褻瀆或不當用語。(請參閱行為規範)
    10.2.    評論-選手有權發表個人評論,內容須展現選手專業及運動家精神。手若發表中傷或誹謗言論,主單位會依嚴重程度對其處以警告、懲罰或逐出比賽的懲處。主辦單位必須在公開宣布資料之前,審視比賽爭議或選手違反規定的舉發資料
    10.3.    個人實況-選手有權在私人時間進行遊戲的實況轉播,但不得轉播任何《HIT英雄之戰》最強英雄爭霸賽的正式比賽。
    10.4.    拒絕權-選手有拒絕比賽的權利,選手沒有參與的比賽將視為自動棄權。


獎金
HIT第一屆榮譽爭霸賽獎金為

冠軍 NT$100,000        
亞軍 NT$60,000        
季軍 NT$30,000
殿軍 NT$10,000
1.    參賽隊伍隊長必須配合主辦方作業並繳交相關資料,獎金將匯款給隊長,不再另行分次匯款,請隊伍注意獎金的分配以避免爭議,隊伍內的獎金分配若有爭議,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資料不正確或是延遲未繳交造成無法領取獎金,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獎金匯款將依照得獎者繳交資料時間加上主辦單位公司內部作業時間後即為參賽者領得獎金的時間。

以上賽事若有問題歡迎發信至Tournament@4gamers.com.tw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