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繼續鬼打牆

113年5月31中午12點01分50秒~02分03秒
地點:立法院
人物:卓院長
行政院長就打臉沒有花東2兆
然後516-517協商 會議PDF 紀錄 516第60頁 517第16頁

這是程序時間軸 讓你方便去對照過程 難道要我每一天都貼出來 然後你只看你想看的?

都沒聽到老柯不斷插嘴 吳思瑤在大家討論A扯B C混再一起扯離題 被院長制止不要離題?
大家在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又再扯別的
然後你就可以忽略前面第一次審查,跟3場公聽會,只提4/15? 民進黨提了40次散會
但會議也沒像106年的民進黨強行通過
還是保留往後送協商繼續,程序都走這麼多天了,大家都知道民進黨就沒要過,要過的話完全執政8年就能過了 傻了嗎?
選前請黃國昌等學者幫忙寫改革條文,然後自己選上就不再提了,還完全執政,對啦外役監光速審過,自己人犯罪就送去度假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所謂各委員會主席,就是各委員會的召集委員,而召委在會議中宣告法案交協商時,實務上也並不是送出委員會後,立即請求院長召集協商,而是由委員會召委另訂期召開協商會議,試圖對爭議性條文再次努力化解歧見。換句話說,協商提供了另類加開委員會審查法案的機會。由於每次院會交付審查的法案眾多,但能召開委員會審查的時間有限。所以說,除非有行政院版本的法案或是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法案,才有可能佔據委員會一次以上的時間審議。但個別委員提案或相對爭議性較小的法案,朝野政黨未必會完全沒有修正意見,在有限的委員會審查時間中,委員會召委宣告保留協商,無疑是創造更多法案通過的可能性。召委此舉讓俱有爭議性的法案,不但不須浪費有限的委員會審議時間,也不會阻礙其他法案審查的機會,使得法案的審議更形順暢。因此,召委將有爭議的條文交協商,經常是為了讓爭議法案有更多審議的時間。這也就是為何召委常宣告全數保留送協商的主因之一。

如果有人鬧場為反而反 拖延議會 影響到審查後面的條文進度 先行宣告保留 繼續審下一條增加效率 不要卡在那浪費時間 很難理解?

苗還給信眾扯協商中沒有簽署不算數 結果被行政院打臉之外 還被協商共識制度打臉
人家重點就在談國會改革三法

那幾天過程中一直插話擾亂議事的柯建銘 看IVOD聽他講話快中風 插話態度還這麼跩
然後只為反而反,自己的版本呢? 不提出自己的版本來找出大家可以先有的共識,只是單方面反對方而已,怎麼討論?

大家都清楚討論重點,都講過了,不是像某些人發言再講古,浪費議會的時間在嘴砲還超時又打斷別人發言,然後說沒討論
結果最多發言時間的是民進黨, 這麼多天會議都在聊天? 最後說不知道法條在表決什麼?
國會五法總共開了一次聽證會
三次公聽會 其中2次民進黨鍾佳濱開的
1次國民黨吳宗憲開的
另外4/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換民進黨鍾佳濱當主席主持會議,途中喊休息後,就消失了兩個小時
這種拖延戰術都敢用 不要臉 (時間14:39消失~17:24回來)
IVOD中議會全員就這樣等他等了2小時多,浪費國家資源時間,這什麼心態? 有心討論做事? 曠班?

然後你還停留在415 阿當之後516 517大家協商的是屁? 那送協商幹嘛 415定下來給你說不就好

到底在講什麼 不就是以最後協商結果為主嗎? 中間就沒共識才送後面協商阿 阿本來民進黨就沒要過的意思 就是拖延

大法官釋字585號作出解釋,認為「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理由書也載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調查權,固得以法律由立法院院會決議依法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科處適當之罰鍰,此乃立法院調查權之附屬權力」。

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已說明,立法院本來就可有調查權,主動獲取職權所需的相關資訊,但過去立法院自我限縮,只能行使「文件調閱」。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要過8年前就過啦,事到如今還想扯什麼,選前提出各種版本,選上就裝死
說法選前選後不一雙標,刁難別人的版本也不看過去自己在野時的版本罰更重,怎一堆理由
完全執政無人能擋時,大法官 行政院 立法院 監察院全是你的人也不改革,換了位子換了腦袋
民進黨國會改革2012年提出,被國民黨反對,2016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前提出要國會改革, 但是真的自己拿到執政權之後有再提過嗎?

對啦 不顧異議 不協商 直接通過 好榜樣 連結 106年民進黨2分鐘速審8800億前瞻條例 綠能你不能
學生還是乖乖念書啦 別丟其他學生的臉 鬼打牆原文

還有我看不懂他扯金幣是要表達什麼? 發文懸賞當下金幣就扣掉不能拿回了 也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過去在4G上我早懸賞送出超過2千了
是搞不懂機制的蠢問題? 還是他想表達什麼我真沒看懂 反正這也離題 懶得追究

總結:並不是只有民進黨要遵守改革法條,全台各縣市各層級官員難道都是民進黨嗎? 其他黨都要遵守的法條,到底在怕什麼
所以是什麼理由過去8年不做? 總會有一個版本可以過吧? 何況完全執政無人能擋,結果什麼屁都沒有,現在別人要做就一堆理由擋
過去不做現在又擋,到底想怎麼樣
糾結程序不完整 黑箱,會議時程協商次數這麼多,過去表決你們多數時說是尊重民主,現在少數就搞雙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