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滑板上路的法規
在臺灣,滑板(人力驅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若在道路上任意奔跑或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而電動滑板車等動力器具目前則依法禁止在公共道路上使用,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或第69條第5項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但其實滑板也分很多種
依功能有技術班,交通板,降速板,繞錐板…等
也不是每種都可以在跳來飛去
但馬路上滑以目前的法規來說。只能看當地警察有沒有認定你阻礙交通了。
其他縣市我不清楚,台中依我的經驗是不能的
河堤自行車道可以
人行道不能(但台灣人行道這鳥樣也不適合滑)
開放式自行車道,看警察
PS: 我都只在河堤自行車道滑滑,生命誠可貴啊
臺灣交通工具階級制TMD嚴重,四輪是大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