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已經確認同性可以結婚
但最近因為烏干達的超嚴厲政策讓同性戀議題又被抓出來討論
其實說討論也就老樣子正反兩方吵來吵去
我媽曾經說過一個故事:
她以前有個朋友就是同性戀
而那人當時的伴侶出了事情在加護病房
因為出櫃的關係家人也不想管不相往來
所以只有她一個人在外面
而需要簽署急救同意的文件時
她只能在那邊什麼都做不了
當時儘管她們也想結婚,但在當時就是不可能
最後人就真的這麼走了
我個人對同性戀是完全沒有偏見
我也覺得同性婚姻有的話確實比較能為某些人帶來正面影響
同樣地我也覺得有人反同是他們的自由,但不管怎樣都不該因為這種理由就剝奪他人的權利
今天烏干達的狀況就觸犯到了我的原則,所以我是覺得很不OK的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