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微博@嗷呜龙宝_AoWu、台文館臉書
國立台灣文學館(簡稱台文館)推出的 Q 版龍形吉祥物「台灣阿龍」遭質疑抄襲中國插畫家「童年Nora」作品,歷經雙方多次說法反轉後,司法調查結果終於出爐。
台北地檢署近日認定,負責製作該角色的委外廠商「蹦世界數位創意」未盡監督責任,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公司起訴,實際進行抄襲的李姓員工則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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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可追溯至 2023 年底,台文館為配合龍年展覽宣傳推出虛擬吉祥物「台灣阿龍」,並應用於互動式導覽與數位內容。2024 年 5 月起,有網友指出該角色外型與中國繪師童年 Nora 於 2022 年發表的原創角色「嗷嗚龍寶(AoWu)」高度相似,質疑涉及抄襲。
面對質疑,台文館最初回應稱「阿龍」早在 2019 年即由台灣創作者完成,並一度提出社群平台截圖作為佐證,相關說法也被部分媒體解讀為原創逆轉。
不過數日後,童年 Nora 公開大量創作過程檔案、草稿紀錄與社群發文時間軸,逐一反駁相關主張,並質疑台文館所提供的證據經過加工,難以成立。



隨著證據攤在陽光下,台文館態度轉趨保守,並改口表示「台灣阿龍」實為委託廠商製作,並非館方或小編個人創作。期間「蹦世界數位創意」創辦人曾對外聲稱握有 2019 年原創證據,並以「平行創作」形容雙方作品關係,但相關發言不久後即刪除,引發更大爭議。
最終台文館於官方社群平台發布道歉聲明,坦承「台灣阿龍」並非廠商原創,就連先前對外提出的部分佐證資料亦屬不實,並已全面回收相關侵權物件。
檢警調查指出,蹦世界數位創意公司承攬台文館年度數位內容與展覽建置案,並派遣李姓員工駐館擔任專案助理,負責相關展覽與吉祥物設計。該名員工被認定是在瀏覽小紅書平台時,直接參考並重製童年 Nora 的「嗷嗚龍寶」形象,作為「台灣阿龍」使用。
檢察官認為,李姓員工抄襲事證明確,而廠商作為業務主體,未善盡內部審核與監督責任,已構成著作權法相關責任,因此依法對蹦世界數位創意公司提起公訴。
「嗷嗚龍寶」原作者童年 Nora 曾在 2025 年 8 月底跨海提出刑事告訴,案件一度遭不起訴處分,後續經再議後,已由高檢署智慧財產專責單位指示續行偵查,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