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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3)日中國《英雄聯盟》官方發出公告,與各直播平台聯合倡議直播公約,大幅規範了從直播時數到主播行為等多項內容,以期維護遊戲品牌形象與權益,建立健康的直播環境。
自進行遊戲直播的條件越趨容易後,每天都有諸多新實況主(中國稱「主播」)開始投入直播事業,除了素人主播外,有些直播平台會選擇和職業選手簽約,藉由固定的直播時數打響直播平台知名度。然而非本業的「直播」在選手做出名堂後反而成為選手收入來源,此舉造成一些選手大量開台,甚至 Spirit 曾創下單月直播 200 小時的驚人記錄。因應此直播亂象,中國《英雄聯盟》官方與各直播平台所提出的直播公約中,直接明訂直播平台與現役隊伍、選手簽約時,在賽季進行時段不可對其規定超過每個月 45 小時的直播時間,
除了對直播時數進行規範外,公約內容也包含了:不接觸現役職業選手並誘使其退役轉做全職直播、不在《英雄聯盟》的賽事直播或點播中插播任何與《英雄聯盟》游戲無關的內容、禁止宣揚散播會破壞《英雄聯盟》玩家體驗的信息(代打、代練、外掛等廣告訊息)、使用視訊鏡頭直播《英雄聯盟》的過程中做出抽煙、酗酒或穿著過於暴露等危害青少年玩家心理健康的行為。然而此直播合約目前僅為「倡議」階段,詳細獎懲制度仍未有進一步的消息,未來能否落實直播公約有待觀察。
目前在台灣雖然尚未有相關直播規定,但在這人人搶出頭的環境中,中國的直播環境值得台灣做為借鏡。
中國《英雄聯盟》直播公約:
1、在賽事直播與點播中,對玩家產生的內容進行管理和輿論引導,杜絕觀賽過激言行;
2、不接觸現役職業選手並誘使其退役轉做全職直播;
3、與現役隊伍或選手簽約時,每位職業選手在賽季進行時段不可對其規定超過每個月45小時的直播時間;
4、不在《英雄聯盟》的賽事直播或點播中插播任何與《英雄聯盟》遊戲無關的內容;
5、直播平台主播不應有(包括但不限於):
a. 影響遊戲內用戶體驗、有損《英雄聯盟》品牌形象等的行為:
•在直播中對其他玩家進行惡意的語言攻擊或謾罵;
•在直播中消極比賽、惡意掛機、送人頭;
•在直播中進行代練及其他相同或類似的行為;
•在直播中使用非官方認可的第三方插件或外掛以及其它違反用戶協議和玩家條例的行為;
b. 宣揚散播會破壞《英雄聯盟》玩家體驗的信息;
•在直播平台上以任何形式發布代練廣告、外掛廣告以及其他破壞遊戲競技公平性的廣告;
•在直播平台上對遊戲中的玩家、觀眾或其他主播進行惡意的語言攻擊或謾罵;
•在使用視訊鏡頭時直播《英雄聯盟》的過程中做出抽煙、酗酒或穿著過於暴露等危害青少年玩家心理健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