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工信部,14 日宣布「網路出版管理規定」,禁止外資暨中外合資公司從事數位出版行為,預估當地遊戲、媒體、影音、娛樂數位平台都會受到影響。
根據最新「網路出版管理」規定,第 10 條明定「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絡出版服務」,違者將面臨查扣封押懲處。
規定另確立,任何數位出版內容服務,其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常住在中國的中國公民,網路服務必要的技術設備、伺服器、存儲設備必須設置在中國境內,任何涉及國安、社會安定等重大內容,應按照相關當局的管理規定備案,未經備案者不得出版。
當地媒體報導,此舉是為了規範網路出版服務秩序與健全發展。相關新規將於 3 月 10 日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