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分享,某公司職員因為上班看A片,竟連同姓名、部門被當眾公告,要求不要用公司電腦做亂來的事,讓看到的人笑翻。不過,事件曝光後掀起兩極討論,有人認為公司太不尊重隱私,也有上班族直說,「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不過文章曝光後,多數網友認為公司此舉侵犯隱私,「會監視員工電腦的公司不要去」、「侵害隱私當有趣」、「我決定哪天要監控我就離職,這種很不尊重跟信任人」。
另一派則直言,「用公司電腦上不該去的地方, 被解雇也沒話說」、「公司電腦有監控沒啥好奇怪的吧」、「用公司網路連都會有紀錄,這樣算監視?」、「中了綁票病毒看你怎麼賠」、「敢用公司的筆電做其他私事,真的是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其他人也點出問題所在,「有監控ok啊,私下寄信警告就可以了吧,公告是怎樣?」、「監控、提告沒問題,但公告會有問題」、「我也覺得公告,然後資料都出來,不太妙」、「好狠,直接讓人社死」。
應該沒人不知道公司電腦都有監控吧!
但想問的是,公開「上班時間的公司電腦使用紀錄」有涉及隱私嗎?這個有合理隱私期待?